2013年洛阳市洛龙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By | 2013年11月22日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更好的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根据洛龙区卫生系统人员编制现状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市编办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洛龙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洛龙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聘用一批知识新、能力强、学历高的优秀人才充实我区卫生系统,进一步改善我区卫生队伍结构,提高医疗卫生水平。

三、招聘计划和报考对象

 

我区乡镇卫生院(除丰李卫生院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其中医学影像专业5名,检验专业5名。

 

报考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影像专业的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检验专业的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2013年11月30日);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2013年11月2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报名结束后,报名结果将在洛龙区政府网站“公示”专栏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二)报名地点: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人社局窗口。

(三)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考生须提供《2013年洛龙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并提交如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附《2013年洛龙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及一寸免冠彩照4张;

(2)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4)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5)已就业人员须另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加章)。

 

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一致,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30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4,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该专业的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六、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本次招聘职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

 

(1)服务洛龙区的大学生村干部,截止2013年11月30日在村任职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者;

 

(2)服务洛阳市的“三支一扶”学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现场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3年洛龙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两年(截止时间:2013年11月30日)考核合格的证明(见附件3);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未在报名期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洛龙区政府网站“公示”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12月8日,上午8:30—10: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12月5日至6日,地点:洛龙区行政中心602办公室。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笔试成绩在洛龙区政府网站“公示”专栏进行公布。

 

5、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二)面试
1、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在现行教材中(《生理学》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年9月出版、《解剖学》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年9月出版)随机抽题,进行现场答题,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人数,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人数,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洛龙区政府网站“公示”专栏予以公布。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内容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龙区政府网站“公示”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九、考核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洛龙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区卫生局统一分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优先选择单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由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实行岗位管理。

 

本方案解释权由洛龙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5156602    63259228

附件:

附件1 招聘医疗卫生专技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2 加分申请表 .doc

 

附件3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doc
洛龙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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