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阳邓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By | 2013年9月10日

为深化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市党政联席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决定从全市财政全供事业单位考试选调工作人员14名。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考试、考核选调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市产业集聚区岗位,进一步改善人员结构,提高队伍素质,适应新时期产业集聚区工作的需要。

选调工作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确保人员素质的原则;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人数

 

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本次选调具有全供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14人,其中:男11名,女3名。

 

三、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1、在邓州市内全供事业单位中具有全供事业编制人员;

2、具备拟选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表);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4、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

5、具有全日制普通类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截止到2013年9月1日参加工作满2年,以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手续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按照有关规定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1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30。

 

2、报名地点:市人事考试中心。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费用:考务费及信息采集费100元/人。

 

5、报名方法:报名者照片采取现场采集方式。报名时,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全供事业编制册复印件和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验后退还本人,并填写《邓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6、考试选调工作的整个过程将在电视台、市政府网站和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大门口公示,请考生随时关注,及时查询了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1、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资格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2、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报考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它要求。

 

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发放准考证

 

报考者务于9月22日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考试时间:2013年9月24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一并进行公示。

 

(五)考核

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笔试入围人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计划生育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因考核不合格、个人自动放弃等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结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选调名单,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实名举报,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选调人员

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按管理权限和规定,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为确保我市产业集聚区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严格选调纪律,对违反考试和考核纪律的选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资格,已被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对违反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选调工作岗位或给予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方案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表:邓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从全市财政全供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名额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邓州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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