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省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By | 2013年10月22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规定,经批准,河南省财政厅政策研究室(河南财政科学研究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干部教育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人、省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人、机关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名,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详见附件《河南省财政厅厅属有关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政策研究室: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
2.宏观经济学专业,具有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
3.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干部教育中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
2.计算机类专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

3.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河南省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
2.法律专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年龄在27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机关服务中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
2.会计学专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
3.年龄在27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有关招聘信息,河南省财政厅将通过河南省人社厅网站及河南省财政厅网站向社会发布,发布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至11月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河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和河南省财政厅厅属单位(机关服务中心、政策研究室、河南省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干部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要求和报名条件的参加应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资格。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22日至11月2 日。
政策研究室报名地点:河南省财政厅办公楼806房间(郑州市经三路25号)。
联系电话:(0371)65808813
邮箱:czyj2006@126.com
干部教育中心报名地点:河南省财政厅东楼2308房间(郑州市经三路25号)。
联系电话:(0371)65808831
邮箱:cztgjzx@126.com
河南省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报名地点:河南省财政厅东楼3403房间(郑州市经三路25号)。
联系电话:(0371)65802817  65802826
邮箱:zcglzx2008@163.com
机关服务中心报名地点:河南省财政厅东楼2205房间(郑州市经三路25号)。
联系电话:(0371) 65808565
邮箱:cztjgfwzx@sina.cn
2.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个人亲笔填写的《河南省财政厅政策研究室(或干部教育中心、河南省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机关服务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1式2份;
    ②打印的自荐材料1份;
    ③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④有关证书、证件和证明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全日制本科(或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能证明本人学历、资历和能力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当面验证后即归还本人)。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河南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入围人选将在河南省财政厅网站进行公示。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为本人思想作风、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考察时,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标准执行。
(五 )公示
招聘人员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2、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一年(包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期办理招聘手续,不合格的解除关系。
四、监督
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咨询电话:0371—65802904(河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0371—69690281(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5802905(省财政厅监察室)

附件:河南财政厅厅属有关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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