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洛阳市涧西区公开招聘60名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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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区教育工作需要,经上级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6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规定,现制定考试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招聘教师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涧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涧西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成立涧西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报考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持有与申报学科、层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5年7月1日以前),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8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5年7月1日以前);
7、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心理教育专业需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8、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9、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职位计划
招聘小学教师60名。其中:小学语文25名、小学数学15名、小学英语4名、小学体育4名、小学音乐2名、小学美术2名、小学信息技术6名、心理教育2名。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3年8月26日9:00至8月28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8月26日9:00至8月29日17:00。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4、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3年9月4日9:00至9月7日9: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8月28日17:00前到洛阳市涧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5房间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8、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二)确定加分条件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涧西区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3年涧西区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1)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市、区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2年(截止时间:2013年6月30日)、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2)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3年8月29日—2013年8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提交地点:洛阳市涧西区东升第一小学(涧西区景华路37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4、其他
组织实施部门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在涧西区政府网站(http://www.jxq.gov.cn)进行通知,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教育综合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和英语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9月7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成绩×85%+英语知识卷面成绩×15%
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4、笔试成绩将在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上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查看。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聘用职位计划数,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笔试缺考、作弊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提交材料
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2013年洛阳市涧西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3),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附每份《2013年洛阳市涧西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后):
a.有效身份证。
b.笔试准考证。
c.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d.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教育厅盖章)。
e.相应专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应届毕业生,按照规定提交以上材料。如未拿到相应证书的,本科毕业生需持有效身份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证明样表见附件4)和加盖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且尚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硕士研究生需持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证明样表见附件5)和加盖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且尚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3)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涧西区政府网站(http://www.jxq.gov.cn)进行通知。
2、面试办法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面试组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现场成绩、面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即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的方式进行。
报考心理教育职位的考生,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面试。
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职位,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用教材见附件6。
(五)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考生总成绩于面试全部结束后适时涧西区政府网站(http://www.jxq.gov.cn)进行通知。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的内容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相关事宜在涧西区政府网站(http://www.jxq.gov.cn)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由涧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及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考察,并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考核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涧西区人社、教育部门按专业和实际工作需要,通过指令性分配的办法确定聘用单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凡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方案由涧西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4823060(涧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9-62226023(涧西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379-64823132(涧西区纪委监察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9-69933807
附件:
1、2013年洛阳市涧西区考试招录聘用人员加分申请表
2、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3、2013年洛阳市涧西区考试招录聘用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
4、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学历及教师资格情况证明
5、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情况证明
6、2013年涧西区区属学校招聘教师面试教材目录

 

涧西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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